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区别就是事项发起端不同。
一般注销是先注销税务,然后在注销营业执照,因此注销流程由税务端发起。
简易注销直接由市场监督局发起,也就是工商发起,不需要办理税务注销。
但简易注销是有条件的,不是任何注销都可以办理建议注销。
一、未办理国涉税事宜的纳税人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三、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企业,企业可以在市场监督官网,发布建议注销公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拟申请建议注销登记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推送给税务机关,企业可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建议注销申请,或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如不符合条件,即时提出简易注销申请,也无法办理。